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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根据《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成医保办〔2022〕12号)、《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成医保发〔2022〕25号)、《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评估规程(试行)》(成医中心发〔2023〕1号)和《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医中心办〔2023〕12号)等规定,现将四川天府新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范围
四川天府新区范围内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中心、医疗护理机构、辅具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
二、申请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入住类定点护理机构申请: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居家上门类定点护理机构、定点培训机构的机构申请:即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辅具类定点服务机构的机构申请:即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期间的工作日内(工作日09:00—17:00)
三、相关申请资料及评估标准(具体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拟申请成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应满足相应类别机构的基本条件,任一基本条件不符合,为评估不合格;服务机构在提交定点申请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提供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在有效期以内;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形式,以及规定时限内不能补正的,不予受理;请申请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若出现实际与填报内容不符的情况,按照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附件:
《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评估表》
《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资料清单》
《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
《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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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倩婷
编辑: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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